内部管理体系:

工程研究中心设置管理委员会、技术委员会、三个研究平台、一个工程化中试基地;工程研究中心根据实际要求,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并将其汇编成册《光电器件与通信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规章制度》,保障工程研究中心工作的有序开展。
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心建设和发展需要,组织相关部门提供配套服务,不定期开会协调解决平台除学术、技术以外的其它事宜,确保平台的人力资源、学科资源、实验条件资源、管理服务资源实质性到位。该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分管副校长任副主任,科技处、人事处、财务处、平台负责人和相关学院院长任委员。
技术委员会,工程研究中心聘请本领域科技界、工程界和相关企业与经济界国内外知名专家组成技术委员会,负责审议工程中心的发展战略和研究开发计划,评价工程设计与试验方案,提供技术经济咨询和市场信息,审议工程中心年度工作等。
三个研究平台和一个工程化中试基地,各部分配备了负责人,具体负责工程中心各项工作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