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津教委科函〔2018〕15号)文件精神,2018年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于近日启动。现将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科研计划项目包括: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其中重点项目资助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为一般项目。该项目级别为局级项目。
二、认定条件、申报程序
自然科学一般项目主持人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讲师。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主持人不超过45岁,具有硕士学位,讲师。同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18年新入职教师。
2.原则上优先资助承担国家级项目或高水平论文的青年教师。
各学院推荐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学院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科技处。
三、指标测算
认定项目数量的确定。根据各学院符合条件的人数规模结合天津市教委文件下达的申报指标,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各学院具体申报推荐指标限额见《2018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报项目数量表》(附件1)。
四、项目经费
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资助标准为重点项目20万元、一般项目6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资助标准为2万元。项目经费由各高校基本业务费中统筹安排,列入预算,并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分期拨付。
五、其他
1.项目研究周期从2019年1月1日起,以整年为单位,最多不超过三年。
2.请于2018年09月26日下午5点之前,将学院推荐申报的项目一览表(附件2)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 23-301室,同时报送电子版(发电子版至 haoyinzhao@126.com)。
3.项目经费属自主研究经费,由学校“十三五”综合投资规划基本经费中列支,该项目经费不符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考核范畴,经费不计入学校年终考核总量。
附件:1.2018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认定项目数量表
2.推荐申报项目一览表
3.高校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书
4.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书
2018年09月20日